一、先分清: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分割之前必须先界定范围。依《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于个人财产,一般不参与分割。
二、分割的基本原则
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是法律明确的基本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照顾无过错方”并不等于“过错方净身出户”。实践中,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可能导致过错方少分,但极少出现完全不分的情形。网络上流传的“出轨就净身出户”说法,与司法实践存在明显差距。
三、几种常见情形的处理
1. 房产
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通常归产权登记方,但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购买的,属共同财产,按前述原则分割。
2. 存款与理财
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等形成的存款属共同财产。难点在于举证:若一方主张某笔存款系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需要提供完整的资金流水证明链条。
3. 公司股权
婚后以共同财产出资取得的股权,属共同财产。分割时涉及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通常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处理,而非直接分割股权本身。
4. 债务
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大额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一般不认定为共同债务。
四、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差别
协议离婚的财产分割以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为准,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形,一般有效。诉讼离婚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需要提醒的是: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即生效。事后反悔,除非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否则很难推翻。签署前务必慎重,最好由律师审阅。
五、给正在考虑离婚的人的建议
- 先梳理家庭全部资产与负债,形成清单,包括不易察觉的理财、保险、股权;
- 保全关键凭证:购房合同、转账记录、工资流水、投资账户明细;
- 涉及大额财产或复杂股权结构的,务必委托律师介入;
- 不要在情绪激动时签署任何财产处置文件。
本文为一般性知识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如需了解调查服务范围,可致电 170-936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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